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省、市委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,提高政治站位,迅速查摆解决问题,研究部署转变工作作风,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发展。
树立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思想,公积金“办事不求人”。积极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从制度执行抓起,按程序办事。全市公积金业务窗口实行综合柜员服务,统一业务制度、业务流程、业务手续和业务口径,实现公积金全市通提通贷,做到公积金“办事不求人”。
解放思想,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。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回迁安置房缴交职工公积金贷款问题,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到17个林业局开展实地调研,制定《回迁安置房贷款实施细则》,切实维护中低收入群体利益,积极响应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,研究制定《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》,支持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解决住房问题。
综合施策,解决逾期贷款问题。出台《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,全面修订《个人贷款实施细则》,建立《诚信黑名单》制度,遏制增量、消化存量,从源头防控逾期贷款。视情节轻重,采取电话提醒、上门催收、联系单位、法院调解、司法诉讼等手段开展清收,确保贷款风险总体可控。
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,用信息手段提升服务质效。充分借助“互联网+”技术,利用网上服务大厅、手机APP、12329热线等8种服务渠道,力争绝大部分业务由“最多跑一次”到“一次不用跑”,真正实现“零见面、零距离、零费用”线上即时办理。
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行为,维护公积金安全。进一步规范提取和贷款审核,加大要件核验力度,严把审批关,维护资金安全。对骗提骗贷的缴存职工依法处理,同时记载其失信记录,取消其5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。